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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寄件人在交寄快件时应使用英文或法文逐项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填写时须使用打字机或圆珠笔,以使运单各联字迹清晰可辨;
2. 收、寄件人名地址应详细准确,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以便在快件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联系;收件人地址仅为邮政信箱号码的快件一律不予收寄;本公司对快件地址错误或不说所造成的投递延误不承担责任;
3. 快件内不得夹寄现金,危险品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所列的禁寄物品以及承运人禁止作为快件交运的物品;对寄件人违反禁、限寄所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根据国际快递航空运输协会的相关规定,当快件的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时,快件的运费标准将按照其以及重量予以收取。具体计算公式为:长X宽X高/5000=体积重量
5. 为保证快件顺利通关,请在相应栏目内用英文详细、如实向海关申报快件内件(包括文件资料)的品名、件数、重量、申报价值及原产国等项目,同时任何物品类快件都应随附以英文填写的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否则将可能导致通关延误;
取件电话:130-4505-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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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运电池或者含有电池的物品新规定
发布人:青岛UPS快递   发布时间:2016/3/3 18:08:04

二零一六年有关含电池空运货所适用的规定


  • 1.电池电量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设备包装在一起或包含在设备内的电池不在此规定内。
  • 2.每件包裹中电池数量不得超过一个。

  • 3.总包裹数量中不超过8个电池
  • 4.必须将带电池物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包装。


  • 即日起,所有通过UPS快递发送的电池,或者含有电池的货物,必须提前声明,得到批准后方可运输,如果存在瞒报的情况一律解除合作关系。

  • 新规定将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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